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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依法保护产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日期:2017-06-28       来源:


   关于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这两个概念也需要我们严格的加以界定。民营经济相对于国营经济而言,也就是说,除了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同程,包括国有民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经济和港澳台经济,甚至也包括公私混合所有经济。非公经济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是指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以外的所有经济形式,包括个体、私人、港澳台以及外资经济等等。

    1、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统计方面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往往是混合在一起的,好在我们可以理解绝大多数民营经济其实都是非公经济。首先我们简要的概括一下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概括的说,可以用这样几个数字,就是56789来概括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所谓5就是民营经济的税收占了50%以上,所谓6就是对GDP的贡献是60%以上,当然也包括对投资的贡献60%以上。所谓7指的是科技创新70%是由我们民营经济作出的。所谓8就是80%的就业是由民营经济提供的就业岗位,至于新增就业的岗位是95%。所谓9指的是市场主体占90%,包括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受是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这个概念比企业大一些,包含了一些社会组织,这个占了90%。

    那么私营企业利润总额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的两倍多,民营企业增长5.5%,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同比下降0.3%,这是指2016年。二者税收贡献率分别占税收总额的五成和三成。也就是说,民营经济在以上诸多方面已经超过了国有经济。

    那么民营经济在进入世界五百强这个门槛,首次也超过了百亿人民币,入围的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都保持了高速的增长。2016年民营企业上市步伐也明显的加快,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进一步提升,民营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近2/3,市值占比超过1/3,已经成为A股市场主要的力量。

    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当中也明显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就去年而言,非常明显的一个现象就是投资,出现了民间投资内冷外热。所谓内冷就是说从2015年末当时我们的投资增长率是10.10%,下降到了2016年1-11月份的2.9%,对外直接投资却迅速的增长,增速从去年末的14.7%猛增至今年1-11月的53.3%,其中七成为民间投资。

    另一个方面的表现就是大量的资金财富在向国外转移,多年来在美国投资移民中,中国的公民始终占7-8成,名列第一。大量的富人资产出现了迁徙,有人预测大概是有13万亿资产将投向境外,这是波士顿咨询公司他们所做的估算。中国的一些机构也做了同样的估计。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大量的资产向外转移,国内的投资迅速的下降,而国外的投资大幅度增长呢?这里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现象时有发生。我想每一个民营企业家在这方面都有非常深切的感受。

    2、阻碍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

    首先,制度上的障碍已经消除了,改革开放以来,私有制经济从原来的洪水猛兽已经逐渐的变成法律可许可的。首先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制度。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的提出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原来的必要补充变成了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毫不动摇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既要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也要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那么接下来中共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了进一步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和两个保护。在中共十八大又进一步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依法使用要素公平进行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障碍也已经消除,1982年宪法只成人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2004年宪法修正案已经明确的规定,包括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内的整个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地位,明确提出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007年的《物权法》也强调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要给予同等程度的保护。

    政治上的障碍也已经逾越了。中共十六大把私营企业主与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中介组织等等都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宪法修正案也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与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用户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共同包括在统一战线中。很多私营企业家不仅入了共产党,当了劳模,还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的还当上了省部级领导。习近平担任总书记以后也再一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这是在2016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接见民营企业界的政协委员并发表的重要讲话。

    政策障碍也在逐步的消除,非公经济36条以及非公经济新36条都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准入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但是为什么刚才谈到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始终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影响和障碍?这里面关键的一条就是我今天要特别强调的,就是把剥削与私有制看作是孪生兄弟,它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理论障碍。根据传统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价值是唯一地由活动劳动创造的,非劳动收入无一不是非劳动要素的所有制凭借着非劳动要素的所有权对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非公有制经济仍然比较普遍存在着三难,比如说登记创业难、融资难、诉讼难。和六乱(乱审批、乱许可,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困扰,与国有企业甚至外资企业相比,在土地征用,人才引进,信息获取,户籍管理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如何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首先要重新认识剥削与私有制的关系,重新定义剥削,剥削是什么?剥削就是你占有了劳动收入和你的报酬不一致,你占有各种要素的贡献和他得到的报酬不一致,这就是剥削。根据这样一个定义,如果我们坚持按照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那就是对剥削的否定。威廉·配第曾经说过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物质财富总是采取相应的社会形式,而作为分配对象的财富,也只能是社会财富。根据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参与物质财富创造的各种生产要素,同样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

    根据这样一个认识,按贡献分配是对剥削的一个彻底的否定,那么剥削与所有制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报酬据贡献相一致,那么它和所有制就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当你的报酬低于贡献,你受到了剥削,当你的报酬超过了贡献你剥削了别人,当报酬和贡献相一致就不是剥削。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中共十三大以来收入分配制度的变化。十三大强调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到了中共十五大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十六大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十七大明确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中共十八大又进一步明确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决定的报酬机制。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

    我特别提醒在座民营企业家一定要好好的学习理解中共十三大以来关于所有制关系,关于收入分配关系所做的表述,这是对我们理直气壮的发展民营经济重要的理论依据。

    结论是什么?结论就是要把非劳动收入和剥削区分开来,把剥削与私有制区分开来,为非公经济的发展扫清理论障碍。消灭剥削和发展非公经济可以并行不悖,保护私有财产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天经地义。

    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第二条就是要对所有的产权都应该给予同等的保护。宪法中说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其实神圣也好,不神圣也好,这不是法律用于,其实在法律上它们应该是平等的。两个毫不动摇,既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又要毫不动摇鼓励和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既要保护公民合法的劳动收入,也要保护公民合法的非劳动收入。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这里面我特别提到今年两会期间通过的民法总则,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1982年的宪法说征收财产,征收土地要给予补偿,但是也并没有给予合法的补偿,而民法总则强调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私人财产,包括集团的土地,如果不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就应该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等价交换,那么即使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私人财产也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接下来就是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现在一讲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强调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去混合,其实混合所有制是国家整个所有制的结果,没有非公经济发展占有一定比重,国有企业跟谁去混合呢。第二个层面才涉及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两种混合所有制实际上要以混合所有制结构为基础,才能够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改革,这方面国有经济首先要进行战略性调整,你要退出那些竞争性行业,或者它本来是竞争性的,由于政府插手其中,把它变成了行政性的垄断,表面上看是垄断,实际上是由行政造成的垄断,国有企业退出之后,自然就会变成竞争性行业。而我们的国有企业主要应该从事那些老百姓,民营企业想做又不能做,需要长期的投资,资本周期周转时间比较长,风险比较大,关系国计民生那些公共产品等领域。至于竞争性行业,包括房地产、出租汽车等等,国有企业不要和与民争利。

    国有企业本身也要深化改革,现在我们特别注意要处理好政企和党企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小平同志说,要党政分开,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但是近些年我们不再讲党政分开了,在今年两会期间,王岐山讲到党政是不能分开的,只能分工。那么党政既然不能分开,政企能分开吗?党企要是不分,那么政企又怎么分呢。特别强调党委要进入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模式,党委书记要兼董事长,所以这里面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着这些严峻的挑战。那么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也应该分开,大家知道我们国资委的全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想想你作为一个管理委员会,你怎么能去监督呢?如果你管的不好,你能在监督过程当中指出你存在的问题吗?所以这些年来我们注意到那些国资委的主任同时又兼任国有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往往都成为贪官,包括已经下马的国资委主任。所以国有资产的管理可以交给国资委,国有资产的监督似乎应该交给全国人大专门的机构来进行。

    那么接下来就是国有企业怎么能够做到责权利统一?据说有一倍诺贝尔获得者说这么一句话,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最为经济。花自己的钱给别人办事最有效率,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为浪费,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现在在反腐败过程当中,我们国有企业的高官实现了限薪,大家纷纷都下海,离开了岗位,那么留下来的是不是真的有能力的呢?

    接下来我们要强调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经济体制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就意味着市场能干好的,民营经济能干好的,政府就不要插手,国有经济就不要介入。

    接下来就是要加大保护私有财产的力度要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严格的区分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两种不同的财产关系。自然人违法不能够随意牵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违法也不能够随意地牵连自然人,做到井水不犯河水,要严格的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处理违法财产不能牵连合法的财产。

    在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时,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等等。公安部门对于错误的刑事拘留,财产查封等行为造成的对企业的损失应该给予补偿。检察院要对公安局的刑事拘留、监督居住等行为给予有效的法律约束。我想在座一些民营企业家可能也有这样的经历,公安局动不动把你刑事拘留一个月,可以不经过检察院批准。那么刑事拘留一个月之后,还没有拿到他们想拿到的口供,他再向检察院申请局部,这中间又有七天的时间,七天检察院还没有批准,那么他可以叫做监督居住半年,在这期间恐怕很多冤假错案就产生了,而这个过程当中,我们的检察院对公安局,对公安部门没有丝毫的法律约束,所以尽管去年最高检察院发布了关于依法保护产权的18条建议,但是其中没有一条能够做到公安部门随意乱抓人造成的损失没有法律的约束,很多民营企业就是因为企业家被抓起来了,帐户被查封了,财产被查封了,几十年辛辛苦苦创办的企业就倒闭了,所以在这方面依法要加大保护的力度。

    接下来我要谈一下民营企业自身的发展,首先是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引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你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切实保障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实现劳动用工更加规范,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觉得这是我们民营企业当务之急特别要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也注意到民营企业特别是家族式企业,它的寿命往往都比较短,中国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大概是3年,日本大概是29年,比我们要多10倍。那为什么会出现寿命如此之短暂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家庭的财产纠纷,最近我参加一个博士生的答辩,他本身就是一个家族企业,他现在是掌门人,他研究的就是家族的财产信托,他其中举了大量海内外的例子,就是因为家族财产纠纷,最后闹得家族企业分崩离析。

    所以要实行家族财产信托制,延长企业生命周期。家族财产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家族财产信托使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生存,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