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刘元春解读“中国之治”:发挥中国制度显著优势,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日期:2019-11-18 来源:21经济网
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进行了系统勾画。
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进行了系统勾画。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各领域取得大量成果,造就了诸多“中国奇迹”,这是中国人民勤劳奋斗的结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行的结果。放眼未来,到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以支撑。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明确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
决定共梳理了13方面的制度体系,包括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文化制度、民生保障制度、社会治理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如何看待这13方面制度体系安排,这些制度如何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部署,涉及到收入分配、现代金融体系、振兴实体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等内容,这些会带来什么影响?就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
刘元春-资料图片
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全面描绘
《21世纪》:为什么十九届四中全会要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决定梳理了13方面的制度,这些制度与国家治理是什么关系?
刘元春: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现有的改革成绩、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总结,并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进一步规划。
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的交汇期、高质量发展攻坚期,外部世界处于百年未遇的变革期。要支撑未来的发展,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需要完善我们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是各种制度有机运转、有机结合、相互作用的结果。现有的各项制度要发挥其优势,并转换成有效的治理能力,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战略方向,要有配置各种资源的制度体系,还要有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激励机制和文化体系等。
国家治理是以国家为中心,平衡好各方关系,有效动员国家和社会资源,来达到国家和民族既定目标的管理体系。适应现代化治理能力的制度体系,应该是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而不是零碎的、局部的、片面的。
决定梳理的13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还列明了这13项制度后续改革的重点任务。
13项制度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正是要通过健全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国家发展沿着既定的战略方向,通过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动员、把控能力,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调动各方积极性,来实现国家和民族目标。
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我们党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全面描绘,是一个蓝图、一个政治纲领。惟其如此,整个国家制度体系才能有效运转,更好地配置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两个一百年”、民族复兴等奋斗目标。
《21世纪》: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首次明确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一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描绘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蓝图,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备了?
刘元春:我们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关键环节、重大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治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形成了一个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我们需要总结明确哪些应该坚持、巩固,哪些应该改革、完善,来推动实现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既要坚持改革,也要巩固制度优势
《21世纪》: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会各界对全面深化改革有很高的热情和期待,各个领域的改革全面铺开。十九届四中全会不但要求坚持既定改革,而且明确提出要坚持我们的优势。如何理解?
刘元春:是的,现在不只是改革,有很多不需要改的东西要坚持,避免过度改革造成不必要的折腾。
我们国家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这些应该巩固和发扬,而不是贸然去改变。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一方面在总结过去,彰显我们的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另一方面也在开创未来,明确未来要坚持和完善的方向。
我们不能按照某个国家的蓝本,去依样画葫芦。有些人认为,应该按照西方市场经济,来改革我们的所有制体制;或者按照西方政府的运行模式,来改革我们政府的公共职能,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从正面的角度肯定了我们基本制度的显著优势,这是我们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要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
《21世纪》:这是不是跟我们在经济、社会等各领域取得很多重大成就有关?
刘元春:是的。我们到了一个历史节点,要总结过去、继往开来,进一步提升基本制度的运行效率,也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
《21世纪》:具体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决定共列举了五方面内容。有什么新的亮点?
刘元春:这次对基本经济制度的三个层面进行了强调,包括所有制(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运行机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方面内容。
这里有不少新的表述。比如,把科技创新体制凸显出来。在新的形势下,强调要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这个新型举国体制,是相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两弹一星”时的举国体制而言,现在具体包括国家实验室等部署,把自我创新放在很关键的位置。
在科技创新方面,还强调要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在研发投入总量方面,我国跟美国差距不是很大,一些应用型研究投入超过了美国,但基础研发领域差距仍大。这跟我国创新生态链不完善、激励机制存在问题有关,也跟政策导向有关,我国很多企业也没有发展到需要重视基础研究的水平,因此我们需要一些新的机制来鼓励基础研究。
对于国有经济,则提出要“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这“五力”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竞争力”,也就是首先要有市场生存能力。
对于非公经济的表述,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还提到了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也就是保障民营企业家的权益。
对于分配制度,则明确提出“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说明未来劳资分配关系上会有进一步改革。
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来强调公平竞争制度,比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这是把公平竞争放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位置。
此外,对于现代金融体系有了一些新的表述,提出“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这里面“适应性”指的是金融要支持实体经济、支持重大战略落实等,避免金融资源自我循环、影子金融脱离实体经济等问题,这是有针对性的提法。
《21世纪》:在分配制度中,提到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还提到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后续可能会有些什么调整?
刘元春:这意味着,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劳资分配关系会有进一步的调整,收入分配改革会继续推进。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包括劳动合同法、最低工资、五险一金等保障制度等,未来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我们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中产的主要收入来源还是劳动所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整个社会的收入差距如果太大,会影响国民经济循环,社会活力也会减弱。
这次对生产要素进行了细化,除了劳动、资本、技术、管理,还加入了知识、土地、数据等,未来的收入分配格局会更加多元化。
阐释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
《21世纪》: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决定还提出要“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如何建立这样的体制机制?是否包括了“房住不炒”之类安排?
刘元春:振兴实体经济,首先要防止产业空心化、避免过度金融泡沫化。为此,金融要回归实体经济、住房要恢复本来的居住功能,这要推进相应改革,比如整顿影子银行,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等。
另外,在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上,要以先进制造业、实体经济作为落脚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目前,我国制造业投资收益在下降,导致部分投资积极性不高,未来应推动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上的突破。
作为中国这样的大国,目前处于爬坡升级、向高质量发展迈进的阶段,必须要坚定“制造业立国”这一战略理念,这是国家竞争力、国家实力的体现,大国需要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
当然,实体经济不仅包括工业,还包括大量服务业。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并不是说不发展服务业,像金融业也需要发展,但金融业要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上来。
《21世纪》:决定还提到,要建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如何深入理解这部分内容?
刘元春: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坚持扩大开放,推出了大量举措,包括举行进口博览会,降低进口关税,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领域,加快自贸区和自贸港的建设等。
这次更加强调,要“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我们在扩大开放的同时,也提出“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我们在扩大开放、给外资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有相应的防火墙。此前,我们对防火墙制度关注度不够,这部分也是借鉴学习了国际惯例。
《21世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方面,对于宏观调控有相应部署,提到“健全以国家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如何理解这个表述?
刘元春:很多人把宏观调控等同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但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排在第一位的是国家发展战略,很重要的体现是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规划来统一思想、统一方向、统一行动,把各类资源集中起来,推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是我们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此外,我们的产业、区域、就业等政策也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上述这些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