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日期:2021-09-18 来源:经济与时评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学习中宣部826《重要文献》
贺 铿
1、826《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文献发表的意义;
2、关于文献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理解;
3、如何发展民营企业;
4、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
一、826《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文献发表的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我们正遭遇百年未遇之大变局的形势下,整理和发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与行动价值》文献(以下称《重要文献》),我认为有其特別的重要意义。
前一段,李光满的文章搅得大家有点心神不宁。其要害,是“姓资姓社”问题。许多人担心,是不是又要搞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或者说,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败、反垄断、反偷漏税、治理金融乱象等整饬工作是不是会演化为1963年的“四清”运动?更极端一点想,是不是要否定改革开放方向,再来一次WG运动?
显然,《人民日报》刊登中宣部8月26日发布的《重要文献》,明确回答了以上疑虑。
因此我认为,《重要文献》的发表是对“总设计师”邓小平改革开放路线的全面肯定,也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不能否定”论断的充分肯定。发表这个《重要文献》很及时,具有拨乱反正、促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指导意义。让所有人明白,前30年和后40年相辅相成,谁也不能否定谁。我们必须继续沿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正确方向,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关于重申“两个毫不动摇”的理解
《重要文献》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我有以下理解:
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非公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重要文献》指出,改革开放后,党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特别强调,中国社会主义还只搞了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对许多重大实践问题和理论问题的处理和认识还需要不断深化。这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将是一个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继续发展。同时,要深入探索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并努力做到有所突破。不能盲目,也不能总是“摸着石头过河”。
我还认为,我们现在对非公经济不能仅仅停留在承认它的“社会主义性质”上。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要进一步提高非公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上明确公有制财产、非公有制财产,只要是来路明晰的正当财产,一律不受侵犯。彻底破除一些人对私营或民营企业的不信任观念。让民营企业家有公民感、安全感。
第二,关于民营企业的作用问题。
民营企业的作用,大家都有认识。那就是中央领导也讲过的“五六七八九”。我想补充说明的是具体内容或内涵。我认为非公企业,由于或明或暗受到不公正对待,所利用的社会资源不足50%,创造的社会财富(GDP)可能超过了60%,上交的税费(包括贪官的寻租钱财)可能接近70%,吸纳的就业人数可能超过了80%,每年解决的新增就业人数甚至超过了90%。所以,我估算的数据,充分证明非公企业(包括外企)比公有制企业占用的资源少,但是实际经济贡献更大,创新、发明和申请的专利尤其多。
第三,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需要在法律制约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
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非公企业生存环境差,平均寿命短(有研究说,平均寿命为3.7岁)。
有人分析,影响企业生存的原因大致有三个:“越大的企业越死于政商关系;中等企业多死于集资;而微小企业则往往死于商业竞争”。我认为,这些只是表面现象。根本的原因是没有健全的法律约束,严重存在政企不分现象。
我主张,政商关系必须清楚,政企功能要严格分开。
从商者不能从政(包括不能当政协委员和人民代表);从政者也不能从商(包括不能持股和炒股)。要彻底切断政商之间的利益关系,防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融资要严格依法、依规操作。要实行“全过程监管”,尽量避免出了事以后的“秋后算账”。
要制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坚决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还要构建民营企业的社会救助机制。
我始终认为,政府、法律、市场,三者既是独立的,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政府依法行政,法律监督政府,政府监管市场。法律是政府的行为准则,也是政府管理市场的依据。
三、如何发展民营企业
民营企业如何发展,我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坚定信心。
认清当前的形势,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是发展民营经济的基本前提。因为只有看清楚了国内外的形势,才会有方向、有决心;只有理解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及其长期性,才会对发展非公经济有信心、才会有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竞争、一比高下的雄心壮志。这些我不打算多说。关于国内外的形势我在许多场合也都已经讲过。
第二,要培养企业家,树立企业家精神。
我国有三千万家民营企业,但是缺少真正的民营企业家,缺乏企业家精神。创新精神不夠,诚信度不高,没有树立工匠精神。这是民营企业办不好、办不长的根本原因。
第三,要向专、新、精、特发展,打造隐形冠军企业。
最近中央领导多次强调中小企业要向专、新、精、特发展。国外称之为“隐形冠军”。例如日本的“永不松动的螺丝钉”厂、德国的“狗绳厂”。规模不大,产品很小,很不起眼。但是它有很大市场,甚至占领了该行业的全部市场,成为了该产品的冠军企业。例如日本的那个螺丝钉厂,只有四十多个职工,生产的螺丝钉占领了所有高铁国家的市场。日本、德国百年老厂超过万家,据说我们只有12家。差距就是因为缺乏企业家精神。
第四,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民营企业也要加强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现在普遍存在的是家庭作坊制,老婆当会计,七姑八姨当部门经理。既搞不好,更搞不长。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三点:
一是建立高管遴选制度。最近都在讲,要找好合伙人问题,我看弄不好也是“封建制度”。谁找谁合伙?谁当谁的合伙人?最终结果还是“一个君主,几个谋臣”。当谋臣的基本条件是“资本”和“知本”,即钱和智慧。一定要建立遴选机制,既要有请进来的机制,也要有退出去的机制。一个企业就象一个养鱼的池塘,建议大家认真领会领会“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是建立现代会计制度。要经得起严格的审计,信息披露要真实可靠。
三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既讲效率,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又要公正、公平,要最大限度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华为的员工持股办法不失为好办法之一,但是,肯定不是唯一。
四、究竟什么是社会主义?
改革的所有问题始终都聚焦在“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上。这是过去和现在矛盾的焦点所在。《重要文献》重申了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慢了也不是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出“不争论”,就是说,什么是社会主义他也还没有理解清楚。但是改革不能停顿,“发展是硬道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改革和发展。
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讲:“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上面这段话,类似是定义,但是仍有很多问题没有界定清楚,尚须深入进行理论探讨。这段话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要能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否则就不是社会主义。
邓小平在这定义中回避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他既没有肯定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没有说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这就是说,要坚持“两个不动摇”,要在实践中再看。什么制度能解放生力、发展生产力,我们就肯定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第二层意思,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要“消灭剥削”,这里没有留任何余地。但是,什么是“剥削”我们要研究、要界定。马克思通过剩余价值理论,说明了剥削的本质是通过掌握生产资料所有权,来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但是,这又涉及到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来源和性质界定。究竟他们拥有的全部生产要素是劳动者的剩余价值形成的,还是要素所有者自己的劳动形成的?我们在考虑“按要素分配”时,不仅要界定清楚,还要测度出来。我倾向主要是属于要素所有者的。或者说,大部分是要素所有者的“资本”和“知本”创造的。包括他们的资金、个人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大家记得马云有了构想而没有本钱时,求爷爷 告奶奶吗?记得任正非被骗后,失去了工作,失去了老婆吗?如果你说马云、马化腾、任正非的财富是剥削所得,我们都在共产党领导下,你怎么就没有成为马云、马化腾和任正非呢?所以,尚有很多理论和实际问题要研究、要探索。不能贸然作结论,说他们就是资本家。
第三层意思,社会主义是共同富裕,是人民的富裕。这个问题中央深改组817会议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了,接下来是如何行动的问题,需边探索边推进。
我们应该认识到,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理论、思想都不可能永远不变。社会在发展、在前进,到了智能时代,一线劳动者将由机器人取代自然人。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和管理只能依托少部分人的“知本”。到那时候,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社会财富的占有形式和分配制度都需要深入研究。但是我相信,共同富裕是人民的富裕,社会主义不允许存在剥削,这两条是肯定的。
我们不应该停留在上世纪二、三年代“打土豪分田地”阶段上,也不应该老想着五、六十年代人民公社吃大锅饭。马克思主义要发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也要发展!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