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民企声音 搭建政企桥梁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规范》发布
日期:2023-04-04 来源:
为推动我国民营经济改革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督促社会各界自觉履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行为,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基金、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牵头制定《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规范》并归口管理。
《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管理规范》的制定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健全助企服务机制,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着重发挥对各级政府、涉企职能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督、观察作用,收集反映民营经济主体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调查研究、舆论引导作用,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基金、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作为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民营企业反映情况的相关办理工作。实时收集登记相关诉求与信息,对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以及经营过程中实际的困难分门别类进行初步了解核实,定期归纳整理(当面答复的除外),协调交办解决。典型案例将在官网公示,在有关媒体进行报道,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在《民营经济改革内参》中予以呈现,为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每年定期编辑出版的《中国民营经济改革与发展白皮书》中,也将择优录用相关信息和文章。
倾听民企声音、搭建政企桥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将切实服务于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为民营经济改革的良性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