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促会关于开展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系列工作
日期:2023-08-10 来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31条举措,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这是继“非公经济36条”“非公经济新36条”后又一个针对民营经济的重磅文件。
《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振民间投资信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强调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治理。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法治观、事业观、财富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治理和公共事务,推动民营企业反映诉求、表达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为国家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基金、北京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牵头,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倾听民企声音 共谋经济发展”系列工作:
一、组织召开“2023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二、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合作组织“中国政法大学民营经济法制建设与营商环境高级研修班”、“北京大学领导力与管理创新研修班”;
三、成立营商环境办公室,招募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观察员,搭建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数据库;
四、推动起草《民营经济营商环境评价指数》、《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评价规范》系列团体标准;
五、通过中国民营经济服务平台《民企在线》栏目视频展播、官媒推广、民族品牌线上线下活动,推广民企名品,展示民企风采、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精神;
六、主办《民营经济改革内参》:传达中央有关民营经济改革的重要精神,倾听民企声音、报道当前民营经济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全国各地政府民营经济改革的新举措、新思路、新经验、新探索。真实反映新近发生的、对各级领导工作和决策部门有重要参考和指导价值的详实的重要民营经济事实。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服务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我会与专项基金诚邀全国各地市社会团体、民营经济服务机构等单位共同推动民营经济系列服务工作,期待与贵单位共谋民营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