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财办有关负责人解读“十三五”规划建议:6.5%是增速底线不是目标
日期:2015-11-10 来源: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11月9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吹风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有两个基本的定位。一是现在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已经是最后五年,所以“十三五”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是收官规划。二是“十三五”规划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以后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因此也是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个重要规划,意义重大。
“十三五”增长目标要待明年两会确定,6.5%增速只是测算依据
最近有说法称“十三五”期间经济增长的目标是年均增长6.5%,杨伟民对此表示,6.5%只是制定目标的一个测算依据,并不是目标本身。至于最后经济增长的目标是多少,要到明年3月份两会由全国人大来决定。
“十三五”规划建议,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杨伟民介绍说,实现十年间翻番的目标,要求每年的平均增长速度是7.2%。由于2011—2014年,我国的GDP增长约为8%,如果今年经济增长7%左右,那么前五年即“十二五”期间大体上经济增长7.8%左右。这也就意味着今后五年,即“十三五”期间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需要维持在6.5%以上。
不过,杨伟民强调,6.5%是测算依据,并不是一个目标。按照我国制定发展规划的程式,先由中央提出建议,再由国务院提出规划纲要,最后要报次年3月份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我相信最后的经济增长目标肯定会充分考虑到实现翻番的要求和6.5%的底线,但是6.5%本身并不是目标,最后的目标怎么确定,还要到明年3月份确定。”杨伟民说。
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不会加重现有城市容量压力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高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杨伟民介绍说,此次建议提到城镇化率的时候有两个说法,一个是在总结“十二五”成就时指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5%,另外一个是在发展目标中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现在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5%,是比较高的,但是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现有的城镇7.5亿常住人口中有2.5亿左右的人没在城镇落户,没能在城镇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也没有相应的市民权利。杨伟民认为,这种城镇化的模式,是只能到城市打工、经商、就业,但是不能在城镇落户的城镇化,在全局上制约着中国经济增长。“农民工市民化或者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水平,在宏观上、全局上影响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增长。”杨伟民说。
有人担心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会给城市容量带来较大压力。对此,杨伟民说,城市容量不会是问题。因为这些常住人口已经在城市就业和生活了,虽然其居住条件可能差一些,但是和现有户籍人口一样去挤地铁、坐公交。他认为,现在阻碍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的关键是各地区思想认识不到位,同时有利益在里面。“过去我们的城镇化往往是要地不要人,要土地建设指标,土地指标拿了可以挣钱,土地财政可以盖房子,可以带动增长。这次提出来两挂钩,一个是建设用地增量要和人口落户数量挂钩,通俗点说,人口进来多的地方,落户多了就多给你地;再有,财政转移支付要和市民化挂钩,落户多,意味着义务教育、医疗这种政府支出要多,从而解决好利益问题。”杨伟民说。
财税改革将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
杨伟民表示,财税改革是“十三五”期间改革的重点之一。他说,财税体制改革关系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企业、政府、居民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收入怎么分配等。财税体制要根据新的情况做出调整,进一步强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的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杨伟民认为,此前中央集中的税收、集中的财力相对较多,今后要考虑税种的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过去我们实行分税制,比如增值税,中央多少、地方多少,未来可能会改变这种分税模式,变成是中央拿什么税、地方拿什么税,省一级政府拿什么税、市县政府拿什么税。也可以说是分税制,但是按税种分,而不是按税率分,这样才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化解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杨伟民详细解释。
杨伟民介绍说,此前基层财力比较有限,开展建设相当程度上依靠于土地财政及其房地产开发。在房地产进入调整阶段后,相应的收入大幅度减少,建设资金来源成了问题。今后如果税种划清楚了,地方有稳定的税收了,就可以保障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管理方面支出,这样能够更好地体现社会公平。
杨伟民同时提到,房地产税改革需要和整个税制的调整和改革,包括下一步深化住房制度的改革相匹配,因为税不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它是和整个领域的体制建设、制度建设相关联的,需要统筹考虑。【中国政府网】